重要支流治理千河陇县神泉大桥-新陇大桥段防洪工程施工Ⅵ标项招标二次通告 |
点击次数:8005次 宣布时间:2016/4/5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重要支流治理千河陇县神泉大桥-新陇大桥段防洪工程已由陕西省水利厅以利来国际规计发〔2016〕11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及地方配套资金,资金已基本落实。项目法人和招标人均为陇县抗旱防汛工程建设项目办公室,招标署理单位为陕西金岸工程项目治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Ⅵ标项进行二次果真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规模 重要支流治理千河陇县神泉大桥-新陇大桥段防洪工程经陕西省水利厅以利来国际建发〔2016〕5号文件批复果真招标,同意划分为六个施工标项、一个监理标项。 施工Ⅵ标项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城关镇左岸护岸1881米(L109+335-L109+412、L109+732-L109+925、L109+943-L110+821、L111+114-L111+847),加固左岸堤防613米(L109+412-L109+732、L110+821-L111+114),重建左岸护岸127米(L108+943-L109+07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Ⅵ标项投标人必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分宣布的宁静生产许可证,并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有关治理人员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分宣布的宁静生产考核及格证。 注:凡加入投标的施工企业均应在“陕西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治理平台”建立信用档案,评标时对财务状况、从业人员、类似业绩、良好行为(获奖)、不良行为等信息进行核查,以信用平台核查信息为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缺乏格的单位其投标将被反对。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加入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16年4月5日至2016年4月11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陇县工程建设招投标治理中心(陇县市民中心西六楼)购置招标文件。投标单位代表应携带资料包括:单位介绍信、个人身份证。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贰仟元整,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4月27日上午9:30时,所在: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所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 7、宣布通告的媒介 本招标通告同时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陕西省招标投标协会网》、《陕西省水利厅网》、《宝鸡市水利局网》、《三秦都会报》上宣布。 8、联系方法 招标署理单位:陕西金岸工程项目治理有限公司 地 址:陕西省西咸新区沣东新城扶苏路民善雅居商业楼A座 邮政编码:712000 联系人:蒋敏鸽 电 话:029-33819311 传 真:029-33686108 |
·上一篇:221省道效劳区、渭洛河大桥防洪调解及渭 ·下一篇:2012年县城供水省级财务专项资金项目延 |
打印本篇文章 关闭窗口 |
All right reseverd. Copyright 2011 版权所有 利来国际
地点: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文景路中段202号 邮编:710018
电话:029-89101580 传真:029-89101580 技术支持:佳豪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