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水土坚持项目临渭区2017年竽子沟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已由渭南市水务局以渭水发[2017]293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中央财务资金和地方财务配套资金,总投资939.49万元。招标人为临渭区水土坚持项目实施办公室,招标署理机构为陕西中金华项目治理有限公司,现进行果真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规模
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施工标项和一个监理标项。
施工标项主要建设内容为: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0.02km2,其中:新修坡改梯165.02hm2,营造水保林130.75hm2,栽植经果林306.09hm2,封禁治理686.63hm2,保土耕作713.51hm2;谷坊3座,革新涝池1座,生产门路1.36km。
监理标项: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水土坚持项目临渭区2017年度竽子沟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建设期施工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施工标项投标人必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分宣布的宁静生产许可证,并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企业卖力人、项目经理、专职宁静员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分宣布的宁静生产考核及格证。监理标项投标人必须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和水土坚持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含丙级)以上资质,并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监理经验。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缺乏格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申请报名及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加入投标者,请于2017年08月01日至08月06日(节假日不断)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下同),电话报名并编辑短信(注明: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电话及邮箱)至王鑫 18391481213,或到公司现场报名。2017年08月07日至2017年08月12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持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西安市雁塔区雁翔路与南三环交汇处旺座曲江E座1304室陕西中金华项目治理有限公司购置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施工标项每套售价3000元,监理标项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截止时间、所在待定。
5.2 逾期或者未送达指定所在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行踏勘。
7.宣布通告的媒介
本通告同时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www.sntba.com》和《西北信息报》上同时宣布。
8.联系方法
招标人:临渭区水土坚持项目实施办公室
联系人:田妍 电话:0913-3031971
地 址:临渭区人民街45号
署理人:陕西中金华项目治理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安市雁塔区雁翔路与南三环交汇处旺座曲江E座1304室
联系人:王鑫 电话:18391481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