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亭口水库淹没区库底清理及库岸防护工程招 标 公 告 |
来源:网络转摘 作者:admin 点击次数:5534次 宣布时间:2018/1/29 |
咸阳市亭口水库淹没区库底清理及库岸防护工程 招 标 公 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为咸阳市亭口水库淹没区库底清理及库岸防护工程,建设资金来自建设单位自筹,招标人为陕西彬长煤田水务有限责任公司,招标署理机构为北京恒乐工程治理有限公司。招标实施计划已由咸阳市生长和革新委员会以“咸发改农经【2018】16号文”批复,目前资金已落实到位,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果真招标。 2.招标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为一个标段,咸阳市亭口水库淹没区库底清理及库岸防护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单位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分宣布的宁静生产许可证,并具有水利工程施工经验;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二级(含二级)以上水利水电注册建造师证、水行政主管部分宣布的宁静生产考核及格证,有关治理人员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分宣布的宁静生产考核及格证。凡加入投标的施工企业均应在“陕西省水利厅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治理平台”建立信用档案,评标时将对企业财务状况、有关信息进行核查,以信用平台核查信息为准。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缺乏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4近三年内有违反全国执规律则的不得加入投标。 4.报名时间及要求 4.1凡有意加入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18年01月29日至2018年02月07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在北京恒乐工程治理有限公司(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1号绿地领海大厦B座11503室)报名,报名时须携带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挂号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及3.1所要求的相关资料,以上证书均为原件及复印件壹套并加盖单位公章。 4.2请派代表于2018年02月08日至2018年02月12日,上午9:00至12:00时,下午14:00至17:00时在北京恒乐工程治理有限公司(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1号绿地领海大厦B座11503室),携带企业介绍信、自己身份证购置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售价2000元/套,售后不退。 5.宣布通告的媒介 本招标通告在《三秦都会报》和《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同时宣布。 6.联系方法 招标署理机构:北京恒乐工程治理有限公司 地点: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1号绿地领海大厦B座1503室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29-89289792、153192569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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