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绥德县辛店沟(王家山)引水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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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绥德县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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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绥德县名州镇龙湾辛店沟 |
招标方法 |
果真 |
招标概算 |
327.93万元(最终以预算审查结果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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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内容及标段划分 |
本项目共设一个标段,主要建设内容为:水源、输水管线和蓄水池维修加固三部分,新建渗水廊道80m,半径1.5m集水竖井1座,泵站1座;输水管线总长1415.3m,排气井2个,泄水井3个,镇墩36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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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资格 |
一、资格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具有水利水电资质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的企业法人,拟派往本项目的建造师必须为本单位的注册人员,并持行政主管部分宣布有效的宁静生产考核及格证书(B证),未担当其他在建工程,并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企业资信、财务状况良好。 二、投标报名时要求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拟派本项目建造师加入,同时按要求提交投标报名表(报名表内类似业绩中应填写中标通知书的发放机构、联系人、联系方法,以备后查)。并携带下列要求的证件、证书及证明质料的原件的同时和加盖企业原色印章的复印件二份:1.资质证书(副本);2.营业执照(副本);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4.税务挂号证(副本)(三证合一的企业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5.宁静生产许可证(副本);6.建造师水利专业注册证、宁静考核及格证书(B证);7.检察机关出具有效期内“盘问行贿犯法档案结果见告函”;8.提供本企业近三年(2015年—2017)已完工类似规模工程业绩证明质料不少于两项,其中建造师类似规模工程业绩证明质料不少于一项(注:中标通知书及施工条约二者缺一不可,且单项工程施工条约不得低于本项目的招标概算价);9.本企业2014-2016年度每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10.企业介绍信、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身份证,法人证及自己身份证。 三、资格审查方法和要领:资格预审及格制,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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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标形式 |
本次招标凭据“综合评标法”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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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资审文件时间、所在 |
2018年2月26日至2018年3月2日,每日上午8:00时至11: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节假日除外)绥德县政务大厅78号窗口(华春署理公司)。 联系人:王丹 电话:0912-5776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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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审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送达所在 |
2018年3月9日上午09时00分前,送达所在:华春建设工程项目治理有限责任公司(永乐大道西段永盛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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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场合 |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治理有限责任公司绥德分公司(永乐大道西段永盛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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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告宣布媒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