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川县李家河水库项目招标通告 |
点击次数:8370次 宣布时间:2016/4/11 |
1.招标条件 洛川县李家河水库项目己由延发改农〔2016〕7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陕西省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招标署理机构为陕西华鼎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果真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规模 李家河水库工程由界子河闸坝取水枢纽、输水管线和李家河水库工程三部分组成。界子河取水枢纽建设闸坝1座,长48m;泵站1座,装置水泵4台,抽水流量0.522m3/s,总装机1260kw;泵站至水库铺设DN800球墨铸铁管2.93km。水库设计总库容607.46万m3,设计坝高42.7m,坝顶长258.5m。 依据延市水审发〔2016〕39号文件,将该项目划为1个施工标段和1个监理标段。监理标项事情任务为本工程建设期施工监理,施工标项卖力实施本工程全部建设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施工标项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同时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分宣布的宁静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和宁静生 产考核及格证。 监理标段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监理甲级资质,并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监理经验。项目总监须具有水利水电专业监理工程师证。 注:凡未在陕西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治理平台建立信用档案的省内外(含中央驻陕企业)企业不得加入本项目的招投标运动。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缺乏格的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加入者,请于2016年4月21日至2016年4月25日(节假日不断),每日上午8:30 至11:30 ,下午14:30 至17:00,持企业介绍信、授权委托书和自己身份证、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宁静生产许可证(施工)、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挂号证、建造师注册证及宁静B证(施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证(监理)、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法档案盘问结果见告函》(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三份)购置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1000元/套(施工标项)、1000元/套(监理标项),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另行通知,所在:延安市住建局建设工程发包承包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所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查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组织查勘现场,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 7.宣布通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通告同时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各界导报》、《延安建设网》上宣布。 8.联系方法 招标署理机构:陕西华鼎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曲江新区行政中心曲江SOHO二号楼二单位三层 邮 编:710000 联 系 人:窦蔚 电 话:13991853958/029-687697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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