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柞水县县城污水处理厂出水河流水体污染治理工程已由柞水县生长革新局以柞发改发【2017】27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柞水县都会治理局,建设资金来自向上级争取及政府统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柞水县都会治理局,招标署理机构为陕西龙寰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果真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规模
新建治理房57.85m2、345m3曝气池1座、M7.5浆砌石挡土墙1166m、铅丝笼石防冲墙1202m、人工湿地进水口薄壁堰1座、出水口溢流堰1座,人工湿地土石方回填,土工布铺设,植物种植42354.5 m2等建设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设计、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并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分宣布的宁静生产许可证,主要人员应具有水行政主管部分宣布的宁静生产考核及格证。(凡未在陕西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治理平台建立信用档案的省内、外(含中央驻陕企业)施工企业不得加入本项目的招投标运动)。
3.2 检察院机关出具的《盘问行贿犯法档案结果见告函》。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加入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17年8月7日至2017年8月11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陕西龙寰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五部(西安市太白南路181号西部电子社区A座A区501室)持个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购置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1000元/套,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9月1日下午2时30分,开标所在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所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宣布通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通告同时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www.sntba.com》、《各界导报》上宣布。
7. 联系方法
招标单位:柞水县都会治理局
联 系 人:肖工
地 址:陕西省柞水县城临河路
署理单位:陕西龙寰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西安市太白南路181号西部电子社区A座A区501室
联 系 人:丁旭涛 孟小君
电 话:029-88228899-650、6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