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陕西省石川河生态补水工程富阎城区段先期实施项目,依据利来国际规计发〔2020﹞161号文批准建设,利来国际建发〔2020﹞117号文批准实施招标。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陕西省水利建设工程中心,招标署理机构为华春建设工程项目治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果真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规模
2.1本次项目的建设所在:咸阳市三原县、渭南市富平县、西安市阎良区境内。
2.2标项划分:工程划分为2个标项。
2.3招标规模:
Ⅰ标项主要内容为:完成石川河生态补水工程富阎城区段先期实施项目建设;
Ⅱ标项主要内容为:石川河生态补水工程富阎城区段先期实施项目建设期施工监理。
计划工期: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Ⅰ标项投标人必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分宣布的宁静生产许可证,有关人员应具有水行政主管部分宣布的宁静生产考核及格证,有类似工程项目业绩。
Ⅱ标项投标人必须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并有类似施工监理经验。
①注:在评标历程中,将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主要从业人员、良好行为、不良行为等信息在“陕西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治理平台”上进行盘问,作为评审的重要依据。
②凡加入投标的施工、监理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技术卖力人和专职宁静员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核查平台“信用中国”。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缺乏格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反对。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加入投标者,请于2021年12月29日至2021年01月12日登录“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sxggzyjy.cn)进行投标确认,于2021年01月08日至01月12日(节假日不断),每日上午8:30至12:00时,下午14:00至17:30时,持网上投标确认回执单、单位介绍信、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在西安市南二环华融国际商务大厦14楼华春建设工程项目治理有限责任公司购置招标文件。
4.2施工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叁仟元整,监理招标文件每套售价贰仟元整,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01月28日上午9:00时,所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08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所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详见招标文件
7、宣布通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通告同时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陕西采购与招标网www.sntba.com》、《陕西省水利厅网》上宣布。
8、联系方法
招标单位:陕西省水利建设工程中心
联 系 人:汪 璐
电 话:18182667116
署理单位:华春建设工程项目治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西安市南二环华融国际商务大厦14楼
联 系 人:刘工
电 话:17765005025